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2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3248A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符應「原住民族教育法」第43條第1款(略以)「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推動教育政策,應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並得鼓勵、補助非營利之機構、法人或團體,對社會大眾進行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之規定;因應教師專業發展與強化教師多元文化知能,培養現職教師與師資生以多元文化發展教材教法設計能力,委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旨揭研習班活動。

三、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代理教師與實習教師、各大學在學師資生、原住民族教育相關教師、族語教師等。

四、活動時間、地點、報名網址、報名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五、並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若研習時間適逢假日,請同意所屬參加人員於活動結束後兩年內擇期補休(惟課務需自理)。

六、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李小姐(聯絡電話:03-5715131轉35138,電子信箱:hsiaochenli@gapp.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