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2年8月21日清師培字第112900639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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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該校師培中心經教育部核定辦理112年度本土語文國民小學聯合教學演示能力檢測;其中有關考生之成績評定方式,係依簡章規定為每位考生之書面審查及現場實測,分別由各3名委員進行審查與評分,合先敘明。
- 三、依據相關規定,其委員資格為:現(曾)任教國內大專院校本土語文研究與教學相關科系所之教師、師資培育中心國民小學教育學程之專(兼)任教師、具備國民小學教育教學經驗且足資證明之資深國民小學學校教師,或具本土語文各語言能力認證之專業人士擔任之,並比照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之應行迴避事宜辦理。
- 四、為協助遴聘本土語教學演示檢測之評審委員,請貴校推薦「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阿美族語別」等符合資格之本土語相關專業人士名單,並於112年8月28日(一)前填妥評審委員推薦名單(附件1)寄至本府承辦人信箱(lokwsimicw@mail.klcg.gov.tw),俾利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 五、隨文檢附推薦名單與聯合教學演示能力檢測報名簡章(附件2)供參,如對本案仍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校師培中心實習輔導組黃小姐。(email:huishan_huang@mx.nthu.edu.tw,03-5715131轉76282)。